2012年7月19日 星期四

抗爭,一定需要青筋暴現嗎?

  712日,晴。當天的香港政圈發生了兩件事:第一件,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因房津問題,被廉政公署拘捕,繼而選擇辭職;第二件,《公司條例草案》第399條的政府修訂被否決,核數師的刑責不用伸延到僱員身上。

  之前曾閱讀過一則故事,來源及出處真的記不起來,但內容卻一直銘記於心。故事是關於一個小村莊的大夫,有一天到一個農家出診,替一位年邁力衰氣息薄弱的老年人看病,途中看見一頭死去的壯牛,心感不安。大夫看診後,認定老年人已到燭火熄滅之時,跟家人交待幾句後,便趕回去研究那頭死掉的牛。村民責怪大夫不近人情,竟丟下老年人,去看牛的屍體。大夫解釋說,老年人的生老病死,是自然現象,不能避免。反而壯牛忽然死去,並不尋常,有可能是疫症的先兆,有深入研究的必要。

  麥齊光上任後12天火速下台,成為歷來任期最短的局長,造成相當大的政治震撼,梁振英管治班子的能力,受到強烈質疑。但其實,事件的本質上,沒有甚麼特別的地方。公務員在昔日的陋規下鑽空子,不是新鮮事。麥齊光不是這類個案的第一位被捕人士,相信也不大像是最後一位,坊間炒作的興趣,無疑是那股對梁振英衝擊的力度。一眾政治評論員和學者,很自然在本身已遍體鱗傷的梁振英身上,加上一系列政治101術語,甚麼老生常談式的管治危機,極速跨台,紛紛出籠見報。不過說到底,這也不過屬「阿媽是女人」的評論,沒有精闢之處。所謂政治學學者,並沒有認真衡量過上台落台是政治現實的一部份,在香港政壇也不是首次出現,就算梁振英真的受不住壓力落台,就像老人的生老病死一樣平常。聚焦在麥齊光辭職事件,而忽略《公司條例草案》第399條被大比例否決的意義,其實是一個很大的評論疏漏,也沒有準確閱讀民間理性抗爭的正面價值。

  根據一些非正式資料,《公司條例草案》第399條的政府修訂被否決,有可能是歷年來,政府在議會內最慘烈的敗仗,6票贊成,35票反對,3票棄權,難看非常,亦非尋常,基本的護航盤也全不見影蹤。一般而言,沒有機會通過的條文或修訂,政府多採用撤回手法,避免尷尬。自己在6月底時曾寫過一篇有關《公司條例草案》第399條的文章,對政府胡亂引用英國的公司法條文,作出一些批評。但那一刻的議會氣氛,條文仍沒有一丁點兒被否決的徵象,民主黨、公民黨、工黨、民建聯均表態支持政府的修訂,自己亦形容,一眾會計師們打的,是一場沒有粉絲的硬仗。

  沒料到孤身上陣的小眾會計師們,在媒體沒有大幅討論和炒作下,單靠組織一眾專業團體,收集簽名,配合一些博客文章,以及學者訪問,向議員進行游說,在短短十數天內,竟把局勢完全扭轉了。最後一刻,反對政府修訂條文者,包括民主黨、公民黨、工黨、人民力量、自由黨、新民黨、民建聯、工聯會等八個政黨團體及其他獨立議員。老實說,單看反對者的政黨組合,並沒有甚麼公約數可言,他們選擇反對,應是盡了議員審議條例的職責,作出合理判斷。自己的博客文章對否決的結果,發揮了甚麼作用,並不知悉,但就算只是一隻在前進車輪上的小蒼蠅阿Q,自己也必會對名承認。這不是搶著邀功,而是向我們今天這個充滿張力、粗言穢語、依靠大聲、青筋暴現的畸形社會,說出一聲,文靜的公民手段,仍然是有效的抗爭方法。表達意見,游說議員,不需要燒車呔、耍溪錢、狂喊甚麼東東西西23條。這些非常值得參考和借鏡的正面抗爭經歷,一眾政治評論員和學者,不願作出評價,是失職,也令一眾公民失去認識抗爭《公司條例草案》第399條的過程。香港政治的抗爭,不應純是街頭式的口號抗爭,而是更務實的議會游說,和具內涵和理性的討論材料。街頭抗爭,只是報章上的相片和標題,不一定獲得所爭取的結果。需要實踐和討論的政治,層次在更高的位置。

  香港回歸15年,沒有進步的,不單是政府和政客,而且是那幾位熟口熟面的評論員。真正做到公民社會的高質素抗爭,需要走的路,還遠矣。

2 則留言:

  1. 傳媒嘩眾取寵、政客的政治秀委實教人鬱悶無力,但多謝網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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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對《公司條例草案》的修訂真的不太了解,但游說既然成功,便證明以理服人在香港還是行得通的,也恭喜你們打了一場漂亮的勝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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