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摧毀人性的《熔爐》



  《無聲吶喊》是今年在香港最賣座的韓國電影,故事是改篇自一部描寫真實案件的小說《熔爐》,講述一群就讀聽障學校的未成年男女學生,被數位有教會背景的校方高層,持續性侵犯和虐待的慘痛經歷。電影令人心沉的,是公義沒有被彰顯,幾名犯事者在法律漏洞和社會規則的夾縫裡,定罪後還是避開了應得的牢獄制裁,兼且能夠返回學校繼續教職。電影在韓國帶來很大的社會震撼,結果令到國內的議會,通過了一些法律改革,帶來正面的轉變。在香港,不少人談論電影時,都集中在韓國社會最終的迴響,相信民眾力量能夠改變社會。但其實,這只能說是一個表面的偶然。

  當案件在韓國的光州結案後,作家孔枝泳便把故事以虛構的霧津市名稱,寫在小說《熔爐》內,那時,韓國人還未有激烈的情緒,直至拍成電影後,民眾的聲音才變得響亮。一來是大致反映文字在今天社會的影響力,已經下降不少,悲情的影像才是有力的控訴,倘若沒有電影製作者願意投資拍攝這部電影,韓國民眾不一定再有議論事件的空間。其次是電影《無聲吶喊》的劇本,經過了一些改篇,人物和角色都有一些調整,電影把枝葉剪去,只留下重心的主幹,但小說的詳盡故事,其實還包括另一層錯綜複雜的糾纏。案件審訊時,辯方配合了媒體的報導,披露了個別證人的經歷有疑點,以致誠信被質疑和被攻擊。這類墨水策略容易扯開對犯案者的注視,也許是案件在韓國法院結案後,當地社會失去聚焦討論的原因之一。《無聲吶喊》的導演把這段枝節砍掉,最直接的效果,是證人的行徑更正面,配合畫面後,群情自會更容易醞釀起來。畢竟,今時今日的社會議題都是精心烹調出來,群眾憑的,是感覺。只是,從一個理性角度去思考,為甚麼人們普遍容易偏見地相信表面的感覺,而不是事件的本質?嫌疑犯是教會主事人,便一定是德高望重,保護和照顧社會的弱者嗎?標榜道德正義、為大眾謀福祉的人,就一定是言行一致嗎?經歷有疑點的人,就需要一生一世背負無法解釋的裂縫嗎?

  熔爐是一個高温的地方,無聲地、熾熱地熔化和摧毀裡面的物質。孔枝泳的小說表面上寫出那群在聽障學校,受性侵犯學生的無聲慘痛經歷,那是受害者童真和貞操上的肉體熔爐;但孔枝泳帶出的,其實還有深層次的社會問題,那是官僚主義、法律章節的僵硬、潛規則的荒謬、偽善的正義、抹不走的偏見,那是每一個人的社會熔爐,它也在無聲地熔掉每個人的生活和心靈空間,摧毀的,是今天社會逐漸殞落的人性,這比肉體的傷害更大。我們以為自己生活在公義的空間,受法律保護,受助於一群把正義掛在口邊的朋友,這都是一廂情願的無知。從真實的血淋淋個案來認識社會,那不過是不同利益群體的分割遊戲,擺佈出來的裝飾。韓國的群眾力量表面上為這件光州聽障學校的性侵犯事件,帶來一些改變,但根深柢固的社會屬性,是不會因此而改變的,社會的利益還是不斷被人分割。當人們還是會繼續相信那些標榜正義的人士,受他們蒙蔽和欺騙,社會不會進步到那裡,大家還是在一個大熔爐內滾動滾動,盛載的,是人的劣根性。要嘗試離開這個可怕的熔爐,我們應該學會從社會的混沌中,不斷思考和認清環境,尋找自己的路徑,而不是毫無主見的人云亦云。

  孔枝泳的文筆,爽朗直接,記事細緻,字裡行間也不忘添加一些詩意。描寫學生的慘痛,真實而強烈但不煽情,筆觸恰到好處。幾位主角的心跡,也處理得含蓄有意境,現實主義的結尾,是在政治運動上,還是感情上,是令人回味之處。整體上,《熔爐》的情節比電影《無聲吶喊》更豐富。看過電影,再看小說,不應感到失望,事關可以當兩個故事來看,而且有不少新鮮感。沒有看過電影的朋友,《熔爐》是一部值得閱讀的小說,它讓你認識到,我們是在一個怎樣的熔爐裡生活。


後記(2012.10.25 11:58):

  跟其他人討論後,再加入一點補充。

  文章有些地方,寫得比較含蓄,是不想把小說和電影的內容,像週刊的劇情介紹一樣,寫得坦坦白白,影響他人的雅致。韓國司法制度的荒謬,不單在於優惠被告,還有優惠辯護律師,任何由法官轉任為律師者的第一宗官司,判決都可以從輕處理。小說更詳盡寫出這群社會賢達的背後理念,就是維持一個他們行業生存的環境和利益。讓念法律的人,生活過得好一點。他人的公義,只是一道口頭禪而已。用更政治化的術語,這是大小資產階級份子的領域和世界。

  我相信在這種扭曲的價值觀內,有不少人為了不同緣故,最終還是放棄了敢言地站在前線,他們放不下自己的生活,放不下下一代。這個社會熔爐,其實是壓縮了自由的空間,令人變得無聲。真正具批判價值的社會陰暗面,其實並不浮現在大眾的眼前,這才是一個最重要的訊息。

2 則留言:

  1. 制度與文化要有所改變,當然不可能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無聲吶喊》能夠引起迴響與促進變革,既有其偶然性,亦有其積極性。相比起去年另一齣名叫《驚天告密》(The Whistleblower) 的電影,它的確是較幸運地獲得更多關注。《驚天告密》也是真人真事改編,講聯合國維和部隊有人濫用其司法豁免權來從事販賣人口的勾當,題材也是特權階級欺壓苦海孤雛之類,也有批判司法的不公義,但到今天,當日的惡霸仍然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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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倫兄,有改變當然比沒有改變來得好。我擔心的,是今天的社會民眾把些微制度的改變視為目標的到達,這樣的心態是不能帶來文化的改變。文化演變得很慢,一些根深柢固的陋習,是不可能由政治運動來成功改變。香港的狀況不正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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