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3日 星期六

魔由心生:《我,看見惡魔》

  血腥、暴力、驚慄,不是人人皆宜,更不是人見人愛。看電影應該是一種享受,不喜愛的類型,不要勉強自己。像過山車和笨豬跳一樣,有人覺得刺激過癮,有人認為是貼錢買難受,各有各的感覺,正常不過,最重要是自己知道買的是甚麼。

  復活節假期,找電影看,是小資產份子的正常玩意。眾電影中,合心意的,卻真是寥寥無幾。韓國電影在我心中的評價,一直有相當的份量,《我,看見惡魔》有炙手可熱的李炳憲和極有可能是南韓最狂野的演員崔岷植主演,鈔票最後換成印上戲名的戲票。觀看之前,大略看過介紹,知悉這齣戲是本年香港國際電影節其中一部參展電影,詳細的影評則沒有看過。事後,有一點後悔了。進場之前,吃了一頓豐富的午餐,令自己的胸口和食道,經歷了不平坦舒暢的兩個半小時,這個吃飯選擇絕不應該,錯就錯在低估了驚慄電影,可以讓你墜入心緒失靈的程度。

  這不是跨大,《人肉叉燒飽》、《熔屍奇案》、《黑社會以和為貴》等港產電影的畫面和氣氛,跟這部《我,看見惡魔》相比,是相當小巫見大巫。這個「相當」二字,必需加上。除了畫面極度迫真震撼外,一雙雙絕望無助的眼神,毫無良知的凶殘,超越了一切道德的境界。未看電影之前,很難想像人是可以這樣殘暴和缺乏人倫底線。沒有生長在戰爭的一代,看見赤裸裸的搏鬥與屠殺、難以用「不擇手段」來形容的報仇方式、一滴滴的血液經不同形式流出,只能有一種「我終於理解了」的感覺。《我,看見惡魔》是我看過的電影當中,感覺最震驚的一部,心臟劇烈地由電影開始跳動到結束,素來已甚為瘋狂前衛的日本片亦完全被比下去。電影的結尾,精彩猶在,不要太早估計結局,那是正常人完全想不到的情節。不打擾大家可能去看電影的興緻,劇情也不多說了。

  導演金知雲除了一幕幕血的控訴外,也使用了很多對比手法, 加強了電影的立體感覺。一個個白皙肌膚、衣著樸實的女性軀體,被獸性和殘暴蹂躪;一個理論上冷靜的執法者,採取的竟是法律以外的暴躁式痞子途徑;從受害者家人的感覺,來反覆反射窮凶極惡行為的冷酷;都帶動觀眾去感受「仇」的面貌。仇,無色無嗅,無形無體,卻縈繞著人心。崔岷植的「仇」,不報在源頭,而是報在其他女人之上,是無道可言;李炳憲的「仇」,直接報在仇家身上,但卻超越了一切法律和道德的界線,同樣是一頭惡魔。魔由心生,不論你是來自黑界,還是白界,人總是有入魔的機會。大賊、警察、商人、專業人士,入魔的機會,實在是均等。在高度經濟自由化的社會,任何一個人其實都像肌膚白皙的女性軀體,被凶殘的奸商任意蹂躪。

  《我,看見惡魔》這個戲名,也安排得很到題。「我,看見惡魔」跟「我看見惡魔」表達不同的重點。電影英文名字「 I Saw the Devil 」只是「我看見惡魔」,一句敍述式表達。「我,看見惡魔」卻突出了「我」的身份,更配合電影那道魔由心生的味道。這是香港翻譯戲名,少有的神來之筆。

  兩位入魔的男主角,可謂各有特色。相比之下,還是覺得崔岷植較搶鏡,他的狂、野、狠,迫真得令人害怕,連黃秋生實在也要甘拜下風。之前看崔岷植的《原罪犯》和《親切的金子》,已認為他狂得很厲害,但想不到他還能作出突破。韓國的藝人,真的很令人欽佩。不單是崔岷植,一位位樣子清純,為電影的迫真而作出犧牲的女演員,雖然每位只是數分鐘,但完全沒有跑龍套的感覺,也是值得觀眾的讚賞。

  最後的一句忠告,看《我,看見惡魔》之前,不要飽飯。但我相信,有勇氣看的人,看後一定不會失望。

 
《我,看見惡魔》的血腥和暴力畫面極度迫真震撼,有勇氣看的觀眾,才好挑戰。

2011年4月18日 星期一

學者也炒樓

  今天(2011.04.18)讀到《明報》財經版一則題為《知名經濟學者 02年倡停建居屋 王于漸掃樓 帳面賺9000萬》的報導,心裡的失落簡直難以形容。一個炒家心腸的學者,儼如一頭披著羊皮的狼。混在建制內,提供不知道是學術還是偽術的建議,無聲的、狠狠的在房屋產市場大幹一手,大發一把,令學者應有的光環,消失得無影無蹤。

  一個證券分析員,提供意見時,現在也需申報持股或短倉利益。王于漸以既炒家,又學者的身份提供房屋意見,是充滿嚴重的利益衝突。數週前,王于漸有關房屋的文章在《信報》發表後,不才已經指出論點有值得商榷之處;兼且王氏也沒有以經濟學學者身份,確實說出香港房屋真正的深層次問題。今天大家終於知道,原來王于漸本身是一位資深的炒家。《明報》的報導,為王于漸的品格和誠信提出嚴厲的質疑。王于漸的炒賣房屋情況,從《明報》簡摘如下:

  『2002年建議停建居屋的香港知名經濟學者、港大講座教授王于漸,近10年投資物業屢有斬獲;本報記者翻查紀錄發現,王于漸與妻子介乎2001年初至2010年11月透過空殼公司或以個人名義,最少掃入7間豪宅,及後沽出2伙,現仍持有的5伙物業,料值1.74億元,帳面升值逾8500萬元,計及沽貨套現的利潤,合共可賺近9000萬元(見表)。

  ……去年11月中港府推出額外印花稅之前,以4100萬元購入中半山帝景園4座29樓A室連兩個車位,呎價達2.1萬元。由於王於額外印花稅公布前,已簽妥正式合約購入單位,所以單位轉售時不用受額外印花稅影響。

  ……事實上,王于漸在01年至04年僅買入兩個單位,但自07年起,入市態度轉趨積極,往後數年間,連掃3伙荔枝角曼克頓山、1伙灣仔星域軒、以及上述1伙的帝景園。

  ……王于漸購入的豪宅,均是透過與太太共同持有的公司或以雙方的私人名義購入,且全部都會承做按揭。

  ……而王氏夫婦現時持有物業中,市值最貴重為於2001年以2268萬元低吸中區愛都大廈一個面積3347方呎的高層單位,現時帳面勁賺逾半億元。』

  剛剛談論梁展文的一篇《非卿不娶 非君不嫁》,已說過社會內核心份子高技巧地在不同的領域和空間攢空子、找掩護、尋好處的個案,還會陸續有來。怎料不出一週,已不幸言中。王于漸本身為經濟學學者身份,為房屋政策發表見, 實在不應參與房屋炒賣活動,這是牛頭角順嫂的思維邏輯,不是艱深,也不難明白。

  「沒有明文禁止,便可以被視為沒有問題的行為」已變成一種風土病,它嚴重侵蝕著香港的道德價值,校長、高官、學者通通染病。政府、傳媒和坊間還不去正視,香港的腐化恐怕比大陸蔓延得更快。


《明報》財經版報導王于漸炒樓,學者光環,還可往那裡放?

2011年4月16日 星期六

非卿不娶 非君不嫁

  梁展文似乎擔心香港媒體太過平靜,沒有具爆炸力的題材,所以甘願作出犧牲,以一副「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軀體,為四月份沉靜的空氣粒子,擦出耀目的火花。

  其實,香港人應該懂得「欣賞」梁展文這份「君子坦蕩蕩」的情義,為報僱主的極度信任,一於擺出非君不嫁的情操, 不受聘於其他工作,苦守在貞節牌坊之下,等待冷河期的結束,才正式洞房完婚。此情此境,應當極度表揚。而更難得的,是僱主也有非卿不娶的耐性,甚麼人也不聘用,偏偏相信一個沒有內地實戰經驗的前政務官,可以有能力辦好業務,這也是一份甚為難得的堅毅。只可惜,難得到難以令人置信。

  今日還在討論,梁展文的這份工作待遇,是否算是一種延後報酬,其實已沒有甚麼意思了。在沒有違反公務員就業守則下,事事講法治的香港,答案和結果已呼之欲出,就是沒有不法之處。而且就算怎樣把守則收緊、調整、修改,這樣的事情其實是一樣不能避免。試想想,除非守則可延伸到家屬,不然的話,要是當時人的配偶或子女受聘於敏感僱主,難道可以制止嗎?守則是死的,人腦是生的,形形式式的煙幕、玩意、安排,其實真是想多少有多少。為官者要真的受規範,只能從良心出發。良心認為不應做的事,縱使不是違法,亦不會做出來的。

  梁展文已誠信破產了一次,對他而言,再多一次又何坊。到今天,梁展文仍可以認為,商業酬勞比公務員道德形象來得更具份量,而陷昔日同袍於不義,是自私不堪的行為。黃毓民昔日有一句很中肯的語句:法律問題,法律解決;政治問題,政治解決。今天我在此之上,再補上一句:道德問題,道德解決。事實上,梁展文的受聘事件,法律和政治已起不了甚麼作用,剩下的,只能以道德的牌子待之,讓他受到道德上的責備,並感受一下他不尊重社會道德標準的後果。

  而社會上,接二連三出現荒謬的歪理,是變質的表現。數月前, 直資學校議會主席林建華,面對直資學校進行投資的質疑時,高調用上的抗辯理由,是教育局的指引只是not recommended,不是不容許。今天的梁展文,也是以相同的準則,向香港市民展示,守則沒有說不可以的事情,就是可以了,箇中不需要有其他道德考慮,也不用參考立法會調查報告的結語。一位當了三十多年政務官的高級官員,竟然可以忽然丟棄昔日恪守的官員操守,公然漠視立法會的看法,是完全否定自己昔日的工作價值。這類變質很可怕,它不是油尖旺區古惑仔的變質,而是社會內核心份子的心術變質,高技巧地在不同的領域和空間攢空子、找掩護、尋好處。這些行為,也讓人擔心,性質相似但後果更嚴重的個案,還會陸續有來。下一件會是甚麼?不好意思,我沒有水晶球,我不懂預測。

  在這時勢,還有甚麼可以建議梁展文?買一隻周潤發的《孔子》DVD,學一下甚麼是禮,跟著看一遍村上春樹的《 1Q84 》,學習怎樣從充滿陰暗和罪惡的 1Q84 逃回現實。但我相信,梁展文甚麼也不會做,他還沉醉在新婚後的蜜月。

  非卿不娶非君不嫁的刻骨銘心戀情,香港人一定沒齒難忘。


實在不明白,沒有內地實戰經驗的梁展文,可以為周大福的內地業務帶來甚麼貢獻。(來源:維基百科)

《這個天國不太平》:政治就是這樣爛

  陳可辛導演的《投名狀》,其中一幕,講述由李連杰飾演的龐青雲,沒有遵守承諾,把一眾投降的太平軍,活生生以箭射殺,造成駭人的場景,讓人感受到政治的殘酷。

  然而在真實的歷史中,太平天國鬥爭的慘烈,比《投名狀》的畫面所帶來的震撼,還要超出很遠。所說的鬥爭,不是太平軍跟清軍的廝殺。1856年,「天京事變」一役,東王楊秀清及家人被殺、翼王石達開的家人被殺、北王韋昌輝被誅,都是血淋淋的窩裡鬥。的而且確,這個天國不太平。

  陶短房正以此話為題,寫了一部《這個天國不太平》的公眾歷史書。太平天國的學術書籍,以大陸學者羅爾綱著作的《太平天國史》為材料最豐富的一部。陶短房跟隨羅爾綱多年,對太平天國的史料有很深入的理解,現在以淺白直接的文筆寫了這部太平天國「入門版」,內容有很大的閱讀性,超越一般教科書或電視劇所講述的情景。以「天京事變」為例,維基百科的敘述如下:

  『太平天國前期,軍政大事由軍師負責,洪秀全退居幕後少理朝政,大權落在東王楊秀清手上。

  1856年太平軍攻破清軍向榮的江南大營,解天京三年之圍後,東王楊秀清見當時太平天國形勢大好,便另有圖謀,假裝「天父下凡」迫天王將自己由「九千歲」封為「萬歲」。北王韋昌輝在這時請求天王誅殺東王,天王不肯。後來,陳承瑢向天王告密,謂東王有弒君篡位之企圖,天王密詔北王、翼王及燕王秦日綱鏟除東王。

  一直與楊秀清有矛盾的韋昌輝在9月1日到天京,與秦日綱在夜間入城,2日凌晨偷襲東王府,楊秀清及其家人被殺,東王幕府部屬、他們的家人及其他軍民共2萬多人亦被殺,史稱「天京事變」。翼王石達開抵天京後,責備韋昌輝濫殺,二人不歡而散,石達開當夜逃出金陵城外,其後在天王洪秀全的密令下,韋昌輝盡殺翼王府中家屬。

  石達開在安徽舉兵靖難,上書天王,請殺北王以平民憤,天王見全體軍民都支持石達開,遂下詔誅韋。』(來源:維基百科)

  但歷史的事實似乎不應這樣詮釋。陶短房根據《太平天日》的原始資料,說出了楊秀清的「造假」是有來由的。 1856 年的「天京事變」不是第一次「造假」,初次「造假」其實是開始於 1848 年。當時洪秀全去了拯救被朝廷囚禁的馮雲山,由楊秀清和蕭朝貴擔當處理拜上帝會的事務,他倆分別以天父和天兄「附體」的方法,吸引信眾。楊秀清是天父,蕭朝貴是天兄耶穌,洪秀全只是耶穌的弟弟,身份最低。這把附體玩意,因著很有中國本地化特色的緣故,引來很大的成功,拜上帝會的凝聚力大幅提升。楊秀清和蕭朝貴跟著借勢把馮雲山也壓下去,成了曹操的化身,挾令洪秀全這位漢獻帝。

  楊秀清在太平天國定都天京前後,已多次借「天父附體」,痛斥洪秀全這位「兒子」,責罰朝廷其他官員家眷,這些都不是在1856年才發生。蕭朝貴和馮雲山及後戰死沙場,更造就了楊秀清的政治優勢。維基百科所說到的「太平天國前期,軍政大事由軍師負責,秀全退居幕後少理朝政,大權落在東王楊秀清手上」,並不恰當,太平天國的大權,從來都在楊秀清等人的手中。「另有圖謀,假裝天父下凡」的說法,也不準確,所謂的假裝,只是一如以往的假裝,而並非特如其來給洪秀全施壓。以為洪秀全以天王身份,掌領太平天國一切朝綱,是過度相信皇帝擁有皇權制度下一切權力的講法,或只是從洪秀全堂弟洪仁玕所著的《太平天國起義記》觀點出發。但這樣,實在說不清楊秀清與洪秀全之間的關係。

  陶短房也提出了洪秀全本來就是馮雲山的漢獻帝,拜上帝會是馮雲山創造出來,不是洪秀全攪出來的。馮雲山廣收信眾時,和洪秀全其實已分開兩地,技術上洪秀全不知情,也解釋了為何當時是馮雲山因拜上帝會被朝廷囚禁,而不是洪秀全被囚禁。洪秀全由開始已被註定掛上漢獻帝的招牌,楊秀清能取代了馮雲山,是楊秀清把握到機會。到洪秀全對楊秀清忍無可忍,不想再當漢獻帝時,一場血腥的宮廷風暴,便在所難免,這才是「天京事變」的合理演繹。大部份教科書皆說成是眾王內鬥,應該不是事實的全部,真相是洪秀全為了奪回話事權,釀成了「天京事變」的發生。

  全書內,陶短房以高觸覺的文筆,寫出太平天國的人脈關係和演變,這些當然不是一般教科書所能達到的境地。但這些對歷史的理解角度,才是讀史之人的切入點,不理解洪秀全這個人,不能理解太平天國是甚麼一回事。今天大部份人對太平天國的理解,都抱有以洪秀全為皇權中心的演繹,但實際上,從這段歷史,可以看到更多而且更深入的事情。在過去的一段長時期,太平天國被定性為農民起義、打倒專政腐敗,但功敗垂成的正義行為,無疑這是國共兩黨的政治需要。但其實,太平天國有更廣闊的意義,它是到目前為止,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在中國有宗教味道的政權,當中還有很多不大一樣的宮廷和民間制度,沒有太監,實行天朝田畝制度的土地改革,以女性充當戰事後援的工作,都帶有對舊傳統的衝擊。這些短暫但不成功的改變,也是這些年來,不同歷史學者對太平天國仍然充滿興趣的原因。

  只是,無論甚麼都好,人性不會改變,政治的罪惡性不會改變。在陶短房的筆下,楊秀清、馮雲山的曹操式謀術,洪秀全受壓下的反擊,韋昌輝的血腥屠殺,是一筆筆政治人物永恆不變的點橫直撇鈎,誰也改變不了的本質。呃神騙鬼、挾天子以令諸侯、臥薪嚐胆式的忍辱負重、不理會道德的殘暴,全都發生在太平天國這群集團首腦身上。然而時至今日,這些技倆還是吃政治這口飯的人,每天的家常便飯。

  太平天國已然遠去,但政治這件爛東西,卻還是怎樣也換不掉。


陶短房的《這個天國不太平》,寫出了很多坊間對太平天國的盲點。

2011年4月10日 星期日

又再光顧孫明揚

  香港土壤裡的爛攤子,不會少了教育的份兒。

  近日來,教育界的燙手山芋,是教科書書商離開談判桌,不再就分拆教科書和教材,進行磋商, 自行宣佈加價。坊間討論甚盛,消委會也直指香港的教科書比廣東省的貴了9 倍,鄭經翰在《信報》亦大聲疾呼,要求政府大刀闊斧,乾脆刪掉教科書,令書商不能年年閹割莘莘學子的家長。這次我非常同意鄭經翰的看法,但是,要求已屆任期倒數階段的孫明揚來一招霹靂如來,等於希望曾蔭權放棄高地價政策,兩者皆是不設實際的想法。

  兩天前,跟一位有撰寫教科書經驗的朋友午飯,內裡談到教科書作者和出版商的苦處,一些不能明言的境況,實不足為外人道。原打算經整理一下,在這裡換一個角度敘述出來,但卻發現今天(2011.04.10)《明報》副刊「星期天生活」,一篇由署名為「案內人」君撰寫,題為《書商食死貓——教科書共謀者的自白》的文章,內裡已經寫出了我這位朋友的心聲,因此借來跟大家分享一下。也讓人能夠從不同的切入點來看事情,閱後,或許你會有不一樣的看法。

  案內人在文中,直接了當說出了鮮為大眾所知的狀況,那就是:

  「當今教師已經不用出試卷,有選書權的教師,在選書前後,往往會問﹕出版社提供幾多試卷?這場道德悲劇釀成所謂寡頭壟斷前的一場血戰。中文教師最渴求的是聆聽卷,因為香港漸漸畸形的能力導向,要求學生在「聆聽」力方面有所訓練,日常課程已需大量錄音材料;臨近考試,需求遞增。教師可以向出版社購買試卷嗎?不可以,因為這是教師的專業。教師可以向出版社索取試卷嗎?可以,因為這是推銷時的承諾。」

  這幾句話,不用特別解釋,看的已經很能明白。簡單而言,是教師卸責偷懶,要求書商承擔他們的工作。案內人更進而批評教師的操守,內裡說到:

  「小部分忽然忘記自己專業的教師,則選擇拿起聽筒,撥號,直接向出版社指令,要求為個別教師出卷。這些不被記錄的害群之馬,承工作繁重的虛位,自恃有選書權而濫用家長的信任,把出版社同工弄得死去活來。」

  要是案內人所說的不是虛構的指控,我認為馮偉華和張文光有出來解畫的必要,解釋他們教協的會員是以甚麼專業標準來當老師。鄭經翰和我那套全面取締教科書的想法,第一時間出來反對的,一定是教師。

  而就教材編製的過程,及一些官僚架構的操作,案內人給了以下的論述:

  「一部教科書的誕生經年累月,所謂暴利只屬表面風光,正如上述指出的不可避免的龐大支出(開一場研討會的成本只是小巫見大巫)。課本委員會、課本評審小組與課程發展處的意識形態常有出入,導致不少出版社錯摸課程,教材被否決,投資失利。到底一家出版社要在各科投資多少資源?每年一月、四月、七月與十月都是接納教科書稿件呈交的日子。五年才可修訂,這算是合理的時代適應周期(所以別再亂罵修訂)。以往不斷有出版社參與這場奪命狂呼,各投資數百萬聘任大量人手如退休老師、專業編輯、網路人才等,花兩至三年工作,把出版社命運交託政府,以政府專員判斷書籍及格或否,然後以「黃榜」(課本評審報告)回應打分,由課本委員會主席與課本評審小組聯絡人簽署作實,並附必須更正與有待更正部分。」

  這些過程,是知悉流程的行內人方說解釋清楚,也不是普通人所能明白。當坊間以為印課本如把博客文章上網那麼簡單時,顯然這是美麗的誤會。一件事情的背後,往往有一連串不為人知的劇本,這些對大眾是更有參考價值的資訊。

  案內人的文章,很有參考價值,也把書商的說話,帶了出來。但版權所限,不能再多轉載。從這些說話,可以得知教科書的價錢,是包涵了教師的試卷和官僚運作的成本,這些東西實在都不應由消費者來承擔。當書商把矛頭逐漸拉向教師和教育局的頭上,局方是否有魄力和誠意,將問題釐清及拆彈,是關鍵所在。

  但香港市民可以信賴孫公嗎?我不知道,但我不會押注在他的身上。


一本教科書的價錢,實際上是包涵了教師的試卷和官僚運作的成本。

香港房屋的深層次結構性問題

  近月來,王于漸教授在《信報》接連發表了一系列有關香港深層次結構性矛盾的文章。據引言介紹,一共有十篇,其中第四和第五篇是講述房屋問題,剛於日前相繼發表了,後面的五篇應會繼續每週一篇,在報章連載。

  這兩篇談論房屋的文章,內容並不艱澀,用字深入淺出,讀者不難明白。但文章的價值,應該在於能否闡述和討論完整的概念和論點。而論點更應有一定的批判性,帶出問題的精髓,這樣才算是高質素的評論文章。

  從王教授這兩篇有關房屋的文章看到的,是大篇幅的歷史背景陳述,內裡重點帶出麥理浩的政策與及郭柏偉的政策不同之處。麥氏的路線是福利主義,以公屋和居屋作為福利,給予市民。郭氏走的的是「小政府、大市場」路線,政策應該以不影響市場為前提,讓參與者自由調節。王教授是一位傳統芝加哥學派的經濟學學者,不用多說,自以郭氏的觀點為基礎,不支持一切對市場有可能帶來影響的行政干預。王教授的論點,骨子裡是依賴私有產權概念,來處理經濟學問題。他建議把一切公營房屋和資助房屋完全私有化,讓公屋租戶可以置其屋,居屋戶可以以便宜的價錢向政府補地價,使所有公屋和居屋脫離資助行列,變成市場上的商品一樣。大量增加了房屋供應之後,市場自會根據機制,找到房屋價格的供求平衡點。

  自己不是甚麼經濟學專家,但作為一個讀者,對這套建議有很大的保留。首先,經濟學家應該是解決社會問題,而不是為任何經濟理論自圓其說。從外國的經驗,把商品和服務私有化和私營化,不一定帶來市場平衡和解決問題。不少醫療、治安、監獄的例子,都說明私有產權概念不一定是靈丹妙藥,問題的本質往往比經濟藥方複雜得多。居住是問題的本質,房屋只是一個媒介。把房屋的業權全面私有化,只是一個商品概念,並不一定能處理社會問題。至少,王教授沒有探討資助房屋的業權全面私有化後,財閥巨賈可以藉財富優勢,輕易繼續進行兼併收購低檔次房屋,從而持續挾高樓價。再者,王教授也沒有說明現有的公屋和居屋住戶,會是這等私有化建議的既得利益者,沒有被資助的一群中產人士,縱使有機會受惠於房屋數量的大幅增加,但卻沒有獲得甚麼實質補助,這無疑是一種身份歧視的政策,對社會的和諧也沒有甚麼貢獻。

  當然,這只是對王教授見解的一些看法,沒有絕對的對錯區分,也不是最值得談論的焦點。王教授對所認同的經濟理論作闡述和推介,實屬可以理解的事情。讀者能從當中的論點,獨立分析和思考,自能得出自己的看法。我認為王教授的撰文,最值得商榷之處,是沒有以經濟學的角度,把香港房屋問題的疏漏之處說出,而把所有不足歸咎於私有產權身上。

  王教授批評資助房屋,特別是居屋,是有「使用權」,而沒有真正的「業權」,因為政府一直保留著「補地價」方可出售的殺手鐗。這是對的。但王教授卻沒有如實寫出,香港根本沒有完整業權這回事。香港所有土地都是以租賃形式出售,只是 leasehold,而不是 freehold。個別在香港島的長租賃期土地,有999 年期,但最普遍的仍是75 、99 年期,新界土地也多以公元2047年為限,縱使是私人市場的香港房屋,在經濟學而言,業主其實也不算是永久業權擁有人。租賃期滿後,是再補地價,還是年年交地租,會視乎當時政府的政策,這些王教授也應該跟讀者分享。故此,王教授所提出的「私有業權」,嚴格來說,也只是一個租賃權、一項膺品而已。

  而王教授也沒有以經濟學的觀點,來說出香港房屋市場是一個不平等的市場。在經濟學而言,一個完全自由的競爭市場 (perfect competition market),每一個參與者都可以競逐每一項資源,與及自由進入和退出市場,才是真正的平等。香港的市民,不像在外國一樣,可以直接跟政府蹉商購買土地建屋,而需要向地產發展商購買房屋,本質上已是一個不平等安排,也有違自由經濟的最基礎原則,這還未觸及新界丁權的問題。香港人購買房屋時,其實已經不是原料,而是被人賺了一筆的商品。香港人多年來在毫無平等可言的房屋市場掙扎,出來說一句公道說話的經濟學學者卻是罕見。王教授若是要以經濟學的角度,來談房屋的深層次矛盾問題,不談土地資源由地產商不公平壟斷,是騷不著癢處,也進不了問題的核心。

  記得,去年中的時候,資深大律師馮華健因在法院訴訟中,刻意隱瞞一個對己方不利的案例,在大律師公會紀律聆訊中,被判處行為失當。一個公平的平台,應該將所有有利或不利的材料,讓人完整地考慮才對。沒有將所有值得考慮的論據,送上讓人考慮,是不會得出有意義的結論,也令人懷疑,撰文的動機,是把問題弄清,還是令問題更混亂。

  說到底,律師和學者,不應有不一樣的標準。



香港的售樓書很漂亮,令人完全忘記自己身在不平等的市場,沒有競逐土地的資格。

2011年4月3日 星期日

陳凱歌創作的《趙氏孤兒》

  一個二千多年前,沒有真實歷史根據的故事《趙氏孤兒》,由陳凱歌以現代價值觀重新整理下,帶到 21 世紀的電影院裡。

  《趙氏孤兒》不算是家傳戶曉的故事,所講的,是春秋戰國時期,晉國一段朝臣間的鬥爭,趙姓一門被誅殺,僥倖逃離一劫的一名趙氏孤兒長大後,找殺父母的仇人報仇。相比另一個春秋時代, 有成語「臥薪嘗胆」作背景的越王勾踐報仇事跡,《趙氏孤兒》的民間普及性和認識,明顯有所不及。而事實上,這件歷史事件當中充滿不少疑點,事件發生時的人物和過程,不同記載有不同說法。

  在《史記•趙世家》內,該段晉國歷史,載有屠岸賈、程嬰、公孫杵臼等人物的出現,《左傳》則沒有。而《史記》所說的,是屠岸賈因宮廷鬥爭,誅殺了趙氏一族,程嬰及公孫杵臼雖能保護了趙孤,但公孫杵臼被殺,趙孤長大後找屠岸賈報仇成功,程嬰以自殺償還公孫杵臼的情義;《左傳》則記載趙朔的妻子莊姬,跟堂叔趙嬰通姦被揭發, 趙嬰被族人放逐,客死他鄉。莊姬及後為了報仇,聯同趙氏族人的政敵,誣告趙氏一族謀上作亂,因而引起一場對趙氏族人的誅殺。兩個南轅北轍的版本,經歷兩千多年,孰對孰錯,還是沒有確實定論。但普遍讀史之人相信《左傳》的版本較可信,因為從其他文獻,也找不到有屠岸賈、程嬰、公孫杵臼等人物的證據。

  而《趙氏孤兒》劇名由來,是來自元代一齣由紀君祥所撰的戲曲。紀氏因著宋代趙氏皇朝被蒙古人所滅之痛,以《史記》的故事為版本,再加添了煽情的情節,把原來司馬遷在《史記》內,所說到程嬰和公孫杵臼以他人之子,來當作趙孤騙屠岸賈,改為程嬰把自己的孩子,交給了大夫公孫杵臼,並向屠岸賈告密,佯稱該嬰孩便是趙孤,程嬰犧牲了自己的兒子,保存了趙孤。撇開考慮這種做法是否算是愚忠,以自己兒子代主子香燈消災解難的老儒學精神,無疑大大加強了戲劇的感染力。18世紀時,法國大文豪伏爾泰,從元曲《趙氏孤兒》的翻譯本得悉故事,他將所有人物換掉,改篇為另一著名故事《中國孤兒》。從情節的戲劇性而言,《史記》的版本確是較吸引,也使人漸漸遺忘了那段才是真實的歷史。

  到 21 世紀,民間談論《趙氏孤兒》,其實不算多。李敖曾在他的歷史小說《北京法源寺》內,引用了公孫杵臼願意以先死來捨生取義,來解釋譚嗣同在戊戌政變後,從容就義的氣概。但這也只算是舊時代的解釋,沒有當今價值觀的味道。以今天的角度來看,《史記》版本內的程嬰和公孫杵臼憑甚麼,可以用他人另一條人命,去保存趙孤的性命?那條被犧牲的性命,同樣有生存的權利,屠岸賈是凶殘,但程嬰和公孫杵臼的頂包行為,同樣是一項謀殺,不值得推祟。而紀君祥版本的《趙氏孤兒》,在今天更是匪夷所思,以自己骨肉來成全一個在政治舞台倒下了的權貴,是一種近乎紅衛兵對政治的盲目。

  正由於《史記》版本內的故事,充滿種種非人性的本質,今天再演繹《趙氏孤兒》,要是仍以舊觀點出發,實在很難令觀眾有認同感。況且,《史記》內的版本,也不大視為正史,現代人像紀君祥、伏爾泰再為故事作出整理和修改,來表達自己的情懷,並不為過。早在陳凱歌拍成電影前,已有經過改篇的舞台劇,在北京演出,情節的焦點早已改變為趙孤復仇的意義和價值。趙孤生存在世,是否就是只為父親趙朔和母親莊姬報仇?這才是現今有意義的問題。在現代普世追求自由思想的前提下,不應再存有甚麼既定的人生報仇目標,報仇不報仇,不是由他人決定,而是應該由當時人自己決定。陳凱歌的電影版也朝著這個方向來建構,嘗試讓觀眾在故事裡找答案,也是一種對昔日價值觀念的反思。

  陳凱歌這齣現代版,算是以紀君祥的《趙氏孤兒》為藍本,但當中改動了很多,程嬰代替了公孫杵臼成為大夫,程嬰的孩子不是自願獻出,頂包只是陰差陽錯,程嬰還讓趙孤認了屠岸賈作乾爹。陳凱歌刻意把故事中的仇,淡化了,莊姬要求程嬰讓趙孤做一個平民百姓,程嬰堅持醫德而沒有下毒殺害屠岸賈,趙孤不理會程嬰陳述有關自己的身世,屠岸賈也沒有再向趙孤下毒手以絕後患,這些劇情皆不大可能發生在春秋時代的天空下。

  陳凱歌對程嬰的塑造,跳出了司馬遷和紀君祥的框架。程嬰不再由於忠烈,把生命還給願意早死的公孫杵臼。相反,程嬰對仇有另一種看法,他甚至放棄為妻子報仇的最直接機會,只追求把是非曲直,清楚交代予趙孤。這種性格,是軟弱,還是高尚,我說不清楚,也只能由觀眾去感受。陳凱歌對屠岸賈的塑造,也很奇特,報仇的滅門暴行之後,竟會讖悔式的覺得自己有欠趙孤,是對仇恨的另類昇華境界。把屠岸賈和趙孤以父子關係綁在一起,是演繹無仇不成父子的一記妙著,也加闊了故事的覆蓋面。陳凱歌對趙孤的塑造,更是鼓吹自由選擇的權利,報不報仇,為甚麼要報仇,應該有獨立思考,而不是接受受人擺佈的人生。怎樣面對仇恨,應是每人各自的選擇,沒有有仇必報這類硬道理。

  陳凱歌這一次嘗試,不能說是經典式的精彩,但確是有一點獨特心思,把21世紀的文明價值,藉這個舊故事反映出來。論成績和感覺,是比上一齣平淡無佳處的《梅蘭芳》優勝,也有更多值得談論和回味的地方。飾演程嬰的葛優,和飾演屠岸賈的王學圻,是全片的亮點。他們的表現,也清楚展示給趙文卓、黃曉明、范冰冰等後輩,甚麼是演出。

  的確,薑還是越老越辣。


陳凱歌的《趙氏孤兒》,對仇帶來了新的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