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31日 星期二

823

  8月23 日,一個教人哀痛的馬尼拉晚上。 

  那個晚上,世人看到了人世間一幕幕庸碌、殘暴、不安。時間的溜走,沒有帶走一串串刻骨的傷感、疑問、忿怒。8萬條充滿惦念的黃絲帶,在炎熱的星期天,縈繞著一絲絲沉默冷靜的控訴,也陪伴著遇難的8位同胞一起安心上路。

  時代的演變,使人們在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上獲得質素上的提升。但不少人忽略的,是文化差異和步伐失調。當我們以為不同國度的人、物和事,是應該理所當然的達到一種共同認可的水平,一些難以接受的失誤戥穿了這道薄弱的假設。掛著民主治國的菲律賓,只是充塞著行政腐敗、業餘水平的紀律部隊、馬虎的處事態度,教人震驚。但這些也只不過是他們過去的延續和凝聚,扣留犯人十年不審訴,被迫坐冤獄,都是有跡可尋。政治現實告訴我們,不論菲國的人權紀錄有多差,國際警察都不會認真正視和關心。對,這便是鮮為人談但千真萬確的政治實況。

  但是要港人啞口地吞下這口怨氣,也確是困難。菲國到目前為止,連一句道歉的說話也未發表過, 大約可以憑此估計他們希望對事件的取態,便是把問題推到已死去的槍手頭上,胡混過關。如意算盤是這樣打,但在中國的強大國力下,能夠打得響,確不會是易事。這場博奕,暫時還未到決勝的階段,港人還需多忍耐一下。

  文明是人類生活光明的象徵。

  暴力是人類歷史黑暗的事實。

  無奈人類的人生從來只是在游走於光明與黑暗之間。

  但要是以血和淚學懂這些道理的話,畢竟還是不能接受的代價。

2010年8月21日 星期六

羊頭與狗肉

  中國人的靈活經商文化,絕對可以跨越時代。昔日常有的一句術語「掛羊頭賣狗肉」,在今天的香港,絕對是一項別有味道的延續。

  在「純粹租房」的公寓內,沒有人會相信那是單純提供房間的地方。去領取「電話問卷後的免費禮品」,更會是昂貴而惱人的經歷。掛名為「迷你債券」,實質為高風險的掉期合約,更是為近年實至名歸的最佳「羊頭」產品。

  迷債的出現,把由來已久的包裝為本推銷方法,無情地爆發出來。推出產品的發行商,只要技術上通過以披露為本來管理產品風險的證監會,便可以以漂亮的包裝把複雜的財務產品推銷予一般客戶。時至今日,銀行一些與股票掛鈎的高息票據(equity linked note),還是以利息回報作招睞,而沒有向客戶如實解釋,這些收入在本質上,其實應該是客戶發出了一張認沽期權(write a put option)後,所獲得的期權金(option money)。利息是羊頭,期權金是狗肉,古代中國商人的推銷手法,在今天還是有用武之地。

  要是你是一名普通客戶,人家對你推銷財務產品時,你想理解的,會是羊頭的掛名,還是狗肉的本質?近日在報章讀到一篇三十會莊綺雯的一篇文章,內裡說到:

  『雷曼迷債事件尚未完全解決,銀行又開始「技癢」了。

  早前筆者到銀行處理個人事宜,其間職員不斷向我推銷投資產品。筆者向職員提出了許多問題,聽罷對產品頗感興趣,於是帶走了產品小冊子回家細看。一看,發現小冊子裏全是保險名詞,舊酒新瓶還好,可惜連那瓶也是舊的,職員所推銷的原來是有投資成分的保險產品。

  職員將保險產品當作投資產品推銷,隱瞞投保人所需承受的成本和風險,有不良銷售(mis-selling)和誤導(mis-leading)之嫌。筆者於是向銀行反映,銀行解釋,該職員是一批新入職的財務經理,所以對產品的認識可能有所缺乏,望筆者見諒。』(見經濟日報「國是港事」 2010 年8月 18 日)

  有投資成份的保險,是投資產品,還是保險產品,不應該是見人見智的問題。證監會就這些投資相連壽險計劃,有投資教育指引,而這些產品,亦由證監會審批。在證監會網頁內, 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的產品概要範本,是跟一般基金、保證基金/提供結構性回報的基金、交易所買賣基金、指數基金和非上市結構性投資產品,放在同一網頁。(http://www.sfc.hk/sfc/html/TC/intermediaries/products/pkfStatements/pkfStatements.html)

  由此可知, 莊綺雯提到的「有投資成分的保險產品」,在證監會眼中,絕對是投資產品的一種。銀行職員小心謹慎當投資產品推銷,亦有其道理。

  或許,各人有各人的取向,我是喜歡理解狗肉的味道,只是有些人還是眷戀羊頭的牌面多一點。

2010年8月15日 星期日

就政府諮詢公眾有關資助市民自置居所的回應

  政府就資助市民自置居所提出的公眾諮詢,是一項有誠意的表現。然而,諮詢文件所展現的思維、邏輯、數據、以至解決問題的方向,皆有缺憾。若果政府有決心解決現時的房屋問題,必需要在深層次的問題上找尋方法方可。

問題本質的演繹

  這次諮詢,政府把主議題定為「是否應該資助市民置業」,是一個不準確的導引。房屋作為一類商品,不應由奉行自由市場經濟的政府來資助市民購買。政府需要解決的其實是「居住問題」。居住問題與置業問題是兩個完全不同範疇的東西。

  政府在 2002 年以後,運作上已放手私人機構掌控房屋供應的主導權。政府一直以適當調節土地供應為掛名理由,強調措施的有效性,實則上,土地是原材料,房屋是製成品,生產商怎樣製成產品、甚麼時候製成產品、以至發售多少製成品,原料供應商根本沒有直接影響力。政府標榜的從土地供應入手,其實根本不是有力的調控措施。由主動放棄參與房屋市場開始,這種會衍生出來的失去主導權後果已是意料中事。

  然而,居住問題是基本的民生問題,政府不可能放棄參與,而只著手維持支援低收入人士的公共房屋。在教育和醫療的範疇上,政府對市民的承擔是不分貧富、不論高低。一名百萬富翁只要他拿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他就有權享用公共醫院的服務。對教育方面的投入,亦不會因家長的財政能力而有歧視,不論父母的財政狀況如何,政府也一概為其子女提供十二年的免費教育。有能力的人士選擇私家醫院或私立學校的服務,那是個人取向的問題,政府的承擔沒有因市民的財政狀況出現歧視的處理,至少政府資助每一位人士一萬元的持續進修開支,就是不論貧富的人人有份。這更反映政府在住屋問題,多年來仍是抱殘守缺地堅持只是支援低收入戶的取態,讓其他人士面對被無情的外來資金炒賣的香港房地產市場,在責任上是說不過去的。至少可以說,政府多年來在市民的居住問題上,從來沒有像教育和醫療一樣,採取一些更積極為民的像樣工作。

  因此,研究「是否應該資助市民置業」,只是繼續不當的路線。既然政府有誠意檢討房屋政策,一個有遠見解決居住問題的政策,絕對有出台的必要。

偏頗的假設

  政府在諮詢文件中提出不少論點,反覆說明2002年的調整房屋政策和2003年的深化政策(下統稱「2002年的房屋修訂政策」),是有效的轉變,故值得保留。但實質上,這份有效性只是反映在房屋價值的數據上,而不是民生的質素上。以為2002年的房屋修訂政策放棄了之前的 85000 硬目標,令樓價得以穩定下來,便可視為德政,是非常狹隘和偏頗的觀點。

  事實上,2002年的房屋修訂政策把之前一些行之有效數十年的房屋政策和法例也一併修理掉,締造所謂穩定樓價的基礎,是非常擾民和不友善的手段。居屋被幹掉、租務條例的修改致使租客容易處於被迫遷的位置、放棄直接推售土地的權利,都是權宜之策,多於令地方長治久安的利民之算。現時政府已開始再修訂這等貌似有效的調整策略,直接向市場推出土地拍賣,為何諮詢文件還可以堅持2002年的房屋修訂政策的有效性?若然政府已放棄以勾地表拍賣土地的政策,重建居屋、把租務條例改回原來有利租客的安排,亦應該一併考慮才對。

  諮詢文件亦提到,任何政策都應該有其可延續性,而不是短視之舉。居屋和原來的租務條例都有其由來已久的歷史和效用,應視為有相當的可延續性才對。2002年的房屋修訂政策在改變85000硬指標之餘,大刀闊斧把這兩個項目一併改動,亦屬影響有效政策的可延續性之舉,令民生受到負面影響。諮詢文件偏重推銷2002年的房屋修訂政策對穩定樓價的作用,而忽略當中一些有效政策可延續性的破壞,是偏頗的討論和評價。

欠缺說服力的數據

  諮詢文件亦以大篇幅說明二百萬元房屋的供應還是很充裕,而中位數收入的家庭,購買這些房子還是有能力和有足夠選擇。然而當中提供的數據只屬似是而非,根本不能拿作參考和應用。

  諮詢文件說到,中位數收入家庭(約為月入一萬八千元),平均只需以月供42%的收入便可以以7成按揭的方法,購買一個二百萬元的單位。這些數據表面看來有說服力,但諮詢文件卻完全沒有考慮那3成首期是怎樣籌措出來。六十萬元是這些每月收入約一萬八千元家庭的33倍,即表示這些家庭不吃不喝不用也需33個月才可儲蓄得這筆首期,這個是一個完全不設實際的假設。若果以家庭儲蓄率為30%來計算,每年可儲蓄約六萬五千元,這筆首期還是需要九年多時間方能節省下來。而且,以剩下來的一萬二千多元應付一個家庭在私人租住巿場的一切衣食住行開支,同樣是毫不合理的假設。這些數據完全沒有令人覺得有說服力。而去年由廉政公署製作的反貪節目《廉政行動》當中的一集《釘子戶》,說到一個市建局月入二萬六千元的職員,亦沒有辦法儲蓄到首期。廉署的劇集似乎較合符現實環境,諮詢文件的數據只像是一堆堆砌出來而沒有意義的數字。

  同樣,當諮詢文件說到利用按揭保險時,也是充滿疏漏。也許,當家庭選用九成半按揭,首期金額,當然可以大幅減少。然而,諮詢文件卻沒有提及每月供款亦會大幅攀升。以九成半按揭貸款比七成按揭貸款多大約三成多為例,那麼供款佔月入的比率亦會由所謂的 42% 上升至超過 55%。這個狀況,按近日金管局的指引,是完全不能接受的。諮詢文件沒有考慮和解釋每月供款能力的轉變,便指出按揭保險是另一項有助市民置業的方法,也是不恰當的。

  從以上的拆解,可以顯示出,以為中位數收入的家庭,有合理的能力去購買二百萬元的房屋,是沒有說服力的講法。以數據來分析,中位數收入的家庭,想置業的話,合理的樓價應該在一百五十萬元左右或以下,才算合理和不會構成沉重的財政壓力。香港在沒有足夠的細價房屋的前提下,政府有義務和責任去推出不同的房屋政策,解決市民的住屋問題。

可以考慮的解決方案

  以解決居住問題為前提,政府不應該考慮資助市民購買房屋,而是直接為市民提供房屋。房屋的提供,可分為兩種,第一類為出售房屋,第二類為出租房屋。

  出售房屋應以居屋為藍本,以提供居住空間為目標,而不是像昔日的夾屋,以興建華麗的單位為使命。房價的釐訂,應以家庭收入中位數來作考慮,而不是像市建局一樣以市價作基礎,從而幫助市民安居樂業。購買這些房屋,亦應該有一定限制性。以家庭為主的應獲優先,以前從未置過業者或過去若干年來置過業者亦應獲優先,反而家庭收入水平,應該像教育和醫療服務一樣,不應受到限制,才算公平。只要政府在發售房屋時,把不同份額的少量單位,撥供不同收入群組購買即可。其實,政府不用擔心高收入的中產人士會大幅搶佔這類房屋資源,以中產人士喜歡將子女送到私立學校和信賴私家醫院,這類出售房屋不應是高收入人士的那杯茶。只是,以平等為原則,政府的政策,不應再帶有歧視性。

  而出租房屋則是另一種解決居住問題的措施。這類房屋,是幫助市民在一段時間內,獲得居住空間。在諮詢文件中提到,現時本港約有三十多萬戶家庭,約一百零八萬人士是住在租用的私人物業。 2002 年租務條例放寬後,令這些家庭經常受到被迫遷的威脅。這類新的出租房屋可以緩和樓市的升溫,為市民提供居所。不同於出售房屋的價錢應與市民的收入中位數掛鈎,這類出租房屋應與市場租金掛鈎,因為這類房屋不是福利的一種,而是舒緩房屋短缺的壓力。慈善機構東華三院,便有不少出租住宅,政府可參考相關的運作模式。這些出租房屋同樣不應以奢華作賣點,而是著眼提供居住空間。不以奢華為賣點,亦減少與私人房屋直接競爭的爭議。

  除了政府應主動返回房屋的供應線外, 亦應考慮其他輔助策略。其中之一是把租務條例的內容,改回 2002 年之前的原來制度,容許租客有較大的保障,令租房子的巿民搶購房屋的意慾降低,幫助樓市降溫。這項修正是應該和必需的,2002年的房屋修訂政策對租客所下的力度,是過猛和欠公平的。要是說 85000 硬指標在不見效用下,可以在數年後被撤走。對租客苛刻的租務條款,亦應有撥亂反正的一天。這不算是過份的訴求。

居住的標準和下一代的培養

  對於居住空間的標準,政府一直都以公共房屋的水平來釐訂,即每一人平均只有約數十呎的空間。居屋算是好一點,可以達到五百呎到七百呎一個單位。但實際上,一些政府宿舍卻是動輒有過千呎的空間,一些現正招標拍賣的原政府宿舍,更超過二千呎的面積。一般市民實在不明白為何官員考慮自己宿舍的安排時,會是這麼慷慨,但對普羅大眾,卻把他們的生活空間擠壓至透不過氣。這次諮詢,是幫助市民改善住屋生活,調整居住空間的本質錯誤,也應一併考慮才對。新加坡的資助房屋,不是以細小馳名,而且以空間馳名。它們的存在絲毫沒有影響高價房屋市場的發展和銷情。居住和投資,空間與奢華,均是兩碼子的事情。政府要去處理市民的居住事宜,絕對是責無旁貸,這亦不可能把責任推給市場。在自由市場的前提下,賺取最高盈利是經營者的目標。他們不會是亦不應是解決市民生活所需的救星,這等責任還是應該在政府的肩上。

  生活的空間影響著生活的質素;生活的質素亦會影響下一代的培養。倘若房屋的問題不獲妥善解決,造成的只會是夫婦不願意生育下一代,或是選擇移居他方,放棄以香港為家。兩者對香港的長遠發展,皆有負面影響。人口質素的下降、人才的流失,會令到本地的優勢拾級而下,對本地的經商者而言,也不是理想的結果。

總結

1. 政府應該處理的是市民的居住問題,而不是市民的置業問題。要辦到這一點,政府需為民生再次走回房屋市場,而不是採用調控土地供應的方法,來解決問題。土地是原料,房屋是成品,原料供應商沒有支配成品供應的能力。

2. 以房屋作為一項商品來看,不應該由政府資助市民來購買。政府更需要做的,是為市民以不同形式,提供居住空間。

3. 政府的房屋政策,是一項沒有道理的收入歧視政策。居住是民生所需,有必要像醫療和教育一樣,不分貧富、不論高低,公平地向所有人士提供支援和資助。

4. 2002年的房屋修訂政策只著重穩定樓價,而絕非可持續的長遠措施,當中一些負面影響,已陸續從市場中反映出來。2002年的房屋修訂政策中,勾地表制度、停建居屋、令業主有利的收樓權,都應考慮撤回或作反修訂。

5. 諮詢文件亦不恰當地高估中位數收入家庭,購買房屋的能力。一個月入一萬八千元的家庭,假設能達到30%的儲蓄率,也需九年多的時間,才能把首期儲下。而這九年多的歲月,亦只有一萬二千多元去應付一個家庭,在私人租住房屋市場,一切衣食住行的開支。這幾乎是不大可能的事情。政府的數據,確實是完全欠缺說服力。

6. 以市民的負擔能力為著眼點,政府應考慮建造售價與家庭收入中位數掛鈎的出售房屋,讓市民能安居樂業。

7. 以舒緩市場對房屋不理性的搶購,政府應考慮建造租金與市場價格掛鈎的出租房屋,此舉有助平衡住樓市場帶有波動性的需求,令房屋市場平穩發展。

8. 政府亦應該對市民合理居住空間,有較為理性的考慮。以不少政府宿舍皆是擁有寬敞的空間為準則,納稅人應該有更合理的期望。己所不欲,勿施予人,是施政者應該持有的態度。房屋政策亦間接影響人口變化,人口的數目、人口的質素,與居住的環境和空間,息息相通。有長遠目標的政府,應該認真對市民的居住問題,作出一系列具視野的長遠優化政策。

2010年8月14日 星期六

沒有風彩的《盛世》

  一個預言、一本小說、一部陳冠中的作品,都是介紹這部《盛世》的合適字句。

  精彩、具洞悉力、令人回味,卻不是我覺得可以用得上的形容。

  陳冠中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中產階級文化界知識份子。在之前的不同著作,陳冠中展示出對文化的養成、保育、傳播,有深切的執著。他對香港社會薄弱和荒謬的文化基礎, 提出嚴肅和具體的批判。不少香港文化評論者對陳冠中的著作,皆讚不絕口,認為陳氏的筆,寫出香港的憾。

  寫短篇的文化評論文章,是陳冠中的擅長。至於小說,則似乎尚未到達一個令人讚賞的層次。這部《盛世》是一部類似奧威爾《1984》的預言小說,但陳氏沒有像奧氏一樣,寫出預言幾十年後的故事。陳所寫的,只是 2013 年的中國,而當中的發展,是以 2011 年所發生的一場世界金融震盪開始。現距所述的春節時間,只餘半年不到。陳的預言,會否應驗,很快便會揭盅。

  預言應驗與否,其實不是重要。至少奧威爾在《1984》中所預言的國際局勢和英國狀況,也沒有命中。但奧威爾卻成功根據蘇俄的共產黨模式,把一幕幕觸目驚心的情節,通過預言的方式展示給讀者。儘管在英國沒有發生,卻似曾相識地在蘇聯、東歐鐵幕政權和文革時期的中國大陸出現。奧威爾在書中所帶出的洞悉力,在幾十年後的今天,得到高度的讚賞。村上春樹也說過,一個作者的合適評價,應在他過身後 30 年,才能得以落實。這一句說話,說得恰當有力。

  《盛世》的預言命中與否,不是評價作品的重點。文字有否展示具有魅力的洞悉力,方是重要。陳冠中帶出故事的切入點,是以北京為軸心,兼有濃厚的西方資產階級的味道,星巴克的咖啡、北京文化區都是骨子裡充滿西方的細胞。陳冠中的中國經驗,集中在北京的人脈事項。無疑,北京是極度西化的城市,文化氣息較接近陳冠中的個性,但若以北京經驗來預計中國政局的變化,似乎是狹隘一點的視野。

  擁有二十多個省和自治區的中國,操作上跟歐盟相似,表面上有共同貨幣,經濟互相合作,但各地的經濟條件、人物風情,不大相同。中南海的指令,在離開中南海後,不一定能落實執行。在現實的環境,各地的政府對現時中央調控樓市的措施,也有陽奉陰違的情況,只看海南一省地價瘋狂上漲的情況足矣。預言中南海有能力完全控制全國的步伐,和新領導層在2012年能迅速掌控政局,是忽視了國家的複雜性,和共產黨內支派鬥爭的激烈性。預期的胡下習上,是會出現,但若如陳冠中所預計,新的班子能迅速掌握一種革命性政策的推行,我會有很大的保留。

  其次,以小說的角度而言,這部《盛世》也不是很引人入勝。人物的描述比較平面化、政策化,缺少靈性的表達。老陳跟方草地從北京到河南去找尋小希,環境場面也沒有塑造得宜。北京和河南我都有去過,兩地人物風情甚為不同,但陳冠中的筆卻沒有把兩地的景象不同之處清楚勾劃出來。河南之旅,含含糊糊便完了,令人錯誤感覺全中國各地也是一樣的相同。幾個知識份子綁架中共黨員,只為知道真相,而不是去求改變,也只算是一種消極的回應。

  而也讓我失望的,是陳冠中未有預言香港的變化。港元跟美元掛鈎,美元貶值三分之一,港元是脫鈎,還是繼續死跟,息口又會有甚麼變化,我真的很有興趣知道陳的看法。也許,陳搬到北京後,已丟下了香港的感覺。

  又或許,這些評語,對不是小說家的陳冠中而言,是苛刻一點的要求。

2010年8月13日 星期五

遊戲規則

  一個法院判決,變成遊行抗議。Anima Bokhary似乎在錯誤的平台,成為媒體報導的必然首選,實在也是當時人所此料不及。

  案件會到上訴庭再行審判,就事件的個別細節作出討論,是不恰當。不過,事件的確充滿值得宏觀討論的地方,在不評論當時人和判刑準則的前提下,還是想一抒己見。

  阮偉明裁判官的判決,是根據被告承認3項控罪和考慮若干份醫生報告後,所作出的。阮官表示,判決跟當時人的社會地位和財富多寡無關,這點跟阮官之前寬鬆處理不少激進示威人士的案件,有本質上的相似。沒有證據顯示阮官刻意善待Anima。我認為,是甚麼因素令到案件步入3項承認控罪的答辯和被告懂得呈上若干份醫生報告,才是事情的關鍵。

  從不同途徑得知,當時人願意承認3項控罪,是認罪協商的結果,承認控罪的前提,是控方取消第4項,亦似乎是最嚴重的警署內傷害女警的控罪。為甚麼會獲得成功協商,固然是需要獲得熟悉法律的高人指點與辦理,才得以行到這一步。當時人又為何那麼懂得提供醫生報告,以證明自己有病,不用說,又是應該有法律高人指點,方能走到這一步。

  我只是想,一個沒有財政能力的窮人,惹上相同官非,他或她可以做的,極可能只是找當席律師代表自己應訊。甚麼事前的認罪協商,4罪減到3罪;抑或找醫生提供病歷報告,都是不可能的。那麼就算同是由阮官審理的話,判案的背景便會是4項控罪兼沒有醫生報告,也沒有法律高人指點,而只有當席律師。難道,這麼不相同的法律支援,也會有相同的判決嗎?我要是說會,也沒有人會相信吧。

  阮官說得對,富人和窮人的判決不會不相同。然而,富人和窮人準備審訊的能力和資源,卻會是差天共地。而正是這等差別,富人在法院內有優勢。這不一定是來自法官的偏頗,而是來自金錢在法律系統上的優勢。一場審訊,其實不論是民事抑或刑事,財富可以使富人在審訊過程處於有利的位置,已經是一種相當不公義的遊戲規則。打官司只是打錢的遊戲。若果這種規則還會繼續的話,真正的公義再不可能在這片土地出現。

  而這宗案件還未上訴完畢前,又出現林兆鑫獲得提早假釋的消息。兩者相似的地方,是有一些高人在運用法例框架下的法則,辦得比普羅大眾有效率得多。一些囚犯連獲派表格的機會,也要望天打卦,一些人卻可以順風順水,在可容許的早限時間內,已完成所有程序,獲得假釋。那是甚麼緣故,連懲教署的發言人也不懂解釋,大家對這裡標榜的人人平等,還有甚麼信心?

  儘管人生可以算是一場遊戲,但有誰願意接受不公平的遊戲規則?

2010年8月11日 星期三

情歸何處

  一宗有關性別和婚姻權利的詮釋,不幸地,但又如常地,要由司法覆核來解決。

  我對變性人、同性戀人士,沒有甚麼異常的看法。只要他們沒有影響其他人,我亦尊重他們的對性別的取向和生活的模式。在我居住的大廈,有一對外表巧合地匹配的外籍男士,一位粗獷,一位姿態輕盈,出入皆是一雙。但是在沒有影響他人的前提下,我對他們沒有任何不友善的態度,至少我從未曾試過拒絕與他們共用電梯。多元思維、多元文化,是現代社會必需接受的觀念。

  這宗司法覆核,值得討論,不在於本質,在於源由。正如代表政府的大狀,在庭上表示,這是立法問題,不是法例詮釋的問題。根據政府的說法,婚姻註冊署署長不容許在政府醫院接受手術的變性男子,在變性成為女子後跟另一位男子結婚,只是立法未有與時並進,不是法例本質上的缺憾。法庭應給予時間,由政府完善立法程序。那麼,為何變性手術可以合法地在政府醫院進行,入境處也給予轉換性別後的身份證,但完善婚姻法例的立法程序卻可以紋風未動?一詞「懶散」足以說明現政府對個別民生事務的輕視。

  政府的辯解,其實也算是非常疏漏。按其拒絕的原則,那麼一位本是女兒身的人士,變性為男兒身的話,「她」現在是可以跟一位男士結婚,成為後天合法的同性婚姻。這個巧妙的配合簡直是荒謬得很。然而,司法覆核的呈請在去年發生,這一年來,從來沒有聽到政府有作出甚麼諮詢的安排,去處理現時落後於社會變化的相關法例與及可能發生的荒謬。政府向法庭提出要求時間處理,但從表面看,從沒有發覺政府真的有誠意解決這項問題。

  一宗宗司法覆核的出現,是政府對事務缺乏認真和誠意,去處理事務。我同意司法覆核不是解決管治問題的方法,但對著這個龜步政府,真的等它立法的話,也許可以等到在天堂才辦理註冊。發放不準確的樓市銷售消息、搭建漂亮到不合符實況的示範單位、在街道亂迫一通阻塞路面的「環保勾斗」、掘爛路面而不工作的修路工程,全是政府疏忽處理社會問題的證據。至少我從來沒有感受到我們的政府是有效地管治這片土地。

  申請司法覆核的那位女子,將來可否跟其選擇的對象,正式登記結婚,讓其感情有其寄居處,視乎法庭裁決或政府解決問題的熱誠和效率,至少她已找尋法院考慮其要求。但普通市民可否把自己對這片土地的熱情是寄托在現時的改府,則不是一個容易解答的問題。

  至少,我不知道答案。

2010年8月7日 星期六

蔣任宏的委任

  暑假的熱度不斷升溫,私隱專員的溫度亦可謂不相伯仲。

  一位曾因在工作地方安裝針孔攝錄機,監察員工工作情況,被前任私隱專員吳斌嚴厲批評的前郵政局長蔣任宏,竟獲曾蔭權政府委任為私隱專員,實在是令人拍案叫絕。曾特首似乎繼續在法定機構搭建俱樂部,為退休高官的生活作出妥善的安排。平機會的林煥光,到現時的蔣任宏,背景與資歷都不是完全匹配他們的工作。一句「豐富的行政經驗」成了老生常談的委任原因,看到令人害怕。更奇怪的,是負責選拔考評的委員會,也是跟曾政府有一樣的思維,可想而知,整個官僚和委任系統,實在是擁有高度配合。

  對,林與蔣的前任(鄧爾邦和吳斌)皆被審計署評為大花筒,但工作畢竟應該以能力為最主要考慮,若果以為以公務員背景人員的正面節儉形象,便能挽回之前差劣的感覺,是非常失敗的手法。

  當蔣任宏的委任一切已成為定案後,意想不到的事情又再發生了。另一宗對蔣的指控又再出現,今次是洩露個人病歷紀錄。事件的情形是如何,今天暫難完全看清,相信要等待進一步的調查,才有結論。但蔣獲委任的消息,發出已久,為何指控要等到蔣的履任後的數天才曝光,就的確有點嘖嘖稱奇。坊間提出曾特首應該撤回蔣的委任之聲,一直未有減少。曾特首不妥協,亦在預料之內。黑材料在最適當的時候引爆,往往震撼力更高。像程介南那次在競選期間被爆出醜聞,橫看豎看,都是令人有精心泡製的感覺。

  蔣的洩露個人病歷紀錄事件,有甚麼結果,不會是沒有水晶球的我,所能估計得到。但當一切來得那麼巧合和出奇,一些破解推理小說的頭腦,便有大派用場的機會。而推敲弔詭的政治鋪排,更是頭腦和陰謀論缺一不可。

  精彩的劇情發展,還看明朝。

2010年8月3日 星期二

當故事寫的書

  章詒和最近出席香港書展的活動時,回應一篇關於汪精衛文章的爭議,說到「我是當故事寫的,不是史料。」(見《明報》2010年7月 26 日)

  我相信這是一句誠實的回應。從第一次看章詒和的《最後的貴族》的時候,我已經知悉章氏是把書本當成故事來寫,不是以歷史材料的角度來切入。那本貌似半回憶錄的作品,沒有很強的說服力。反右發生的時期,章只有 15 歲,很難相信章有清楚準確的記憶,把當時的事和情記存下來。故此,不少內容有很大的可能是事後從不同的材料搜集出來作敍述,而不是章的第一手回憶。

  其實,怎樣寫不是問題。寫歷史小說的,也是在建構非史實的故事。重要的是讀者沒有不正確的理解。沒有人會把二月河、熊召政的小說當正史閱讀,大家都知道那是小說。然而,含糊其辭,不明言書本的性質,會令人產生誤解。不少人把《最後的貴族》當作有歷史參考價值的回憶錄來看待,在聽過章氏在表明是在「寫故事」,一些在盲區走路的人,應該重新尋找讀書的導向。

  或許,章是在回應有關汪精衛的文章,而不是《最後的貴族》,強為混為一談,有些插贓之嫌。只是文人寫書,風格是逃不了。章的書本其實一直都是從這道「寫故事」梯階出發,只是讀的人不一定掌握得準確。但這不等於認定章的作品是沒有閱讀的價值,只是這些基本的切入基礎,讀者不應攪錯。像龍應台的《大江大海一九四九》,一些書的缺憾應該被清楚理解和掌握。章氏和龍氏的文筆皆是細膩感人,令人感動。但無疑那是文學作家的作業手法,歷史味道不高。

  而比起這兩位女作家,張戎的《毛澤東鮮為人知的故事》,故事味更濃厚。張戎是文學家,寫作手法不是正規的歷史學家。儘管她搜集了不少有關歷史材料,但書中藉臆測的部份,佔份很多,當中的皖南事變一事,至今仍為懸案一宗,張戎的推斷並沒有為事件帶來新的史料佐証。以故事的基礎來讀張戎有關毛的作品,是會有不錯的收穫,但若當之為歷史書冊,恐怕有點是錯誤的付託了。

2010年8月1日 星期日

睡覺

  我喜歡睡覺。

  不要誤會,睡覺不是不勤力的象徵。剛剛相反,睡覺休息後,方能擁有更充沛的體力,來面對不同的挑戰。沒有那一項活動,比睡覺更具備恢復身心的功效。

  睡覺讓人舒緩, 使人放鬆心懷。在睡覺的過程,人會變得平和,任何不快、失落也可隨之而逝。遇到失意的事,睡一覺後,重新開始,永遠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睡覺,亦是一項最公平的活動。不論男女、老少、貧富,都可以享用。

  有錢人的房子是華麗堂皇也好、清幽秀雅也好,主人的睡夢,和公屋的小租戶,沒兩樣。眼睛的閉上,腦幹的体息,睡夢的降臨,全是一式一樣的生理過程。是幾百呎睡房放下的六呎闊的超級睡床也好,狹窄到門也不能關上的上下兩層床架也好,睡著後,主人翁能享受到的,只會是背部和軀體所能佔用的空間,和睡夢所帶來的甜美。在睡覺的空間裡,沒有貧富的分野,沒有高低,沒有多寡,沒有美醜,沒有善惡。

  睡夢的空間,是一個完美的世界。俗世間的不公義、不平等,在睡夢裡不會出現。在那裡,人可以自由創作、想念、追尋自己的目標,不用受到現實環境的限制。人可以從心所慾,可以走到自己想到的國度,擁抱已離己遠去的初戀情人,享受現實不能描繪的完美。

  這不是逃避,而是一個夢想,一個只能在夢才能完成的理想。

  在我面前,仍是那道電腦屏幕。目標,等待在不遠的夢鄉。

  是的,我倦了。我選擇睡覺。

不學無術的霍光

  不學無術,暗於大理,是《漢書》對霍光的評價。

  但現時人們對「不學無術」的理解,偏向於沒有讀書、沒學問水平、一事無成的家伙。但若以《漢書》的標準以言,一個把持政局四十年,扶持過幾位帝王的大臣,怎會是一個沒有讀過書的漢子。霍光的差劣評語,源自他包庇了犯下大罪的妻子,沒有秉公處理。故縱使他死後,家族後人仍逃不過遭受抄斬的命運。

  《漢書》是東漢時班固的著作。西漢時期的重大哲學變化,是董仲舒把孔孟的儒學法家化。嚴格而言,「學」與「術」是來自不同的概念。「學」來自儒家,是學問、禮的意思。「術」來自韓非子筆下的法、術、勢,是法家的三大法寶之一。法指規條、法律;術指謀略;勢指形勢。《漢書》對霍光的評價是包含了儒、法兩家的概念。現代人簡化了「不學無術」的意思,實際上,班固的真確意義,是表示沒有穩固的學問,便沒有恰當合適的謀略。「不學無術」的結果,是「暗於大理」,即看不清一些基本但重要的道理。

  現代商業社會是一個非常法家的社會,企業講求效率、策略。學科也法家化,學生往往只專注於狹窄的範疇。西方中古時代的大學,只學哲學、數學等理念科目,現在已分門別類到法律、金融、會計、酒店管理、交通設計等非常專門的學科。畢業生是一個學科的專材,但往往也掌握不到一些學問的基礎或社會的原則。這個情況,在功利主義的社會尤為嚴重。

  資料庫的價值,在十多年前的工商管理課程,已有詳述,不是太陽底下的新事物。當然,工商管理的課程亦有點到即止式提到社會責任和道德,這些警示式的議題。行政人員選擇性地吸收,是不幸的。人們只追求業績、增長,更是不幸。出售個人資料,從而達到更高的商業利潤,是不符合最基本的道德行為。以比蚊子還要小的文字的合約來作開脫藉口,也只不過商業社會的化妝技巧,可以掩飾不足之處,但改變不了本質的缺憾。

  八達通事件的發展,已演變成誠信、隱瞞等議題來定位,是不對的。這只是副議題,主議題卻不知不覺被移走了。港鐵發生管理事故,已不是第一次。上次昂平 360 事件,以辭退管理公司來收科,今次又會有何對策?不難猜量了。只是一家半公營機構接二連三在子公司的層面上發生事故,必定是有其系統性缺憾。或是報告系統問題,或是招聘評選過程偏差問題,或是管理質素問題,又或是母公司只是一家掛羊頭賣狗肉的地產公司而從不認真考量所有潛在問題。只是這些問題不知是甚麼緣故,沒有在傳媒被廣泛討論或探討,這正反映傳媒敏感度和深度的嚴重不足。

  忽然,一位離職高官的名字,又再出現在我腦海。

  畢竟,雞脾打人牙骹軟,永遠是某類人的長勝方法。那管它是否算是韓非子所言的法家之術。

  歷史如鏡,今天舞台上映出的,正是昔日權傾朝野的霍光。